涉嫌内幕交易卖空所持股票 新浪原董事长遭罚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4-09-22 20:08:43

  “姜丰年最近不在国内,无法对其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判罚一事表态。”昨天,新传公司姜丰年助理告诉记者。而此言从侧面证实了新浪原董事长姜丰年终被罚款的消息。而该事件又一次凸显了中国在海外上市公司接受拷问的一幕。

  据3月5日出版的最新一期《财经》杂志报道,2月8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向哥伦比亚区地方法院递交诉状,指称新浪原董事长姜丰年在其妻陈怡桦(趋势科技CEO)的“协助”和“怂恿”下,于2005年2月7日新浪发布业绩预测公告前根据内幕消息,利用由其妻控制、但不属于二人的账户非法卖空新浪股票。目前姜丰年和其妻已同意接受SEC的处罚,包括上缴非法所得25万多美元,并认罚约40万美元,但两人既未承认也未否认SEC的指控。姜丰年还被罚在五年之内不得再担任上市公司高管。

  据《财经》报道,2005年2月3日,包括姜丰年在内的新浪董事会成员收到内部邮件,附有新浪2005年保密的运营计划,包含了新浪的内部分析和公司对一季度的收入预测。2005年2月4日,姜丰年参加新浪董事会会议,会议讨论了政策变化对新浪2005年一季度业绩的影响。这次会议还决定,新浪2005年一季度业绩预定在2005年2月7日市场交易结束后对外发布。而从2005年2月7日凌晨两点起,姜丰年和妻子在知情的情况下,不断发出卖空指令,获利25.783万美元。

  据悉,美国SEC向法院申请的处罚要求包括:交还非法所得以及利息,实施民事赔偿,并在五年内禁止姜担任上市公司高管,同时对陈怡桦也将实施民事赔偿。

  根据美国SEC网站上发布的最新新闻稿,姜丰年与陈怡桦已同意接受处罚。除上交非法所得及利息,姜丰年还必须支付民事罚金25.783万美元,陈怡桦必须支付民事罚金12.8916万美元。姜丰年在五年之内不能再担任上市公司高管。

  有趣的是,新传姜丰年的律师在去年7月还发出声明,称股票违规交易与趋势无关:姜丰年本人委托其代理律师北京市赛思博律师事务所陈明哲律师就有关媒体报道其涉及违规交易一事发表声明,1.所谓违规交易股票的民事诉讼是指新浪股票,与趋势科技和其CEO陈怡桦(EvaChen)无关;2.包括姜丰年本人在内所有参与新浪股票交易的任何人,在股票交易过程中,均未有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3.到目前为止,姜丰年先生尚未收到来自美国SEC的任何调查通知,其在美律师将代表其个人与SEC洽询;而仅仅半年之后,一切已经真相大白。

  昨天,记者采访了一位在新传公司任过职的人员,对于姜丰年5年之内不能担任上市公司高管,是否会影响新传在纳斯达克的上市?该人士表示,由于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成本颇高,回报率也并非十分理想。因此新传其实早就暗地谋划在其他的资本市场上市,比如香港或者新加坡。该人士表示,即使新传真的要谋求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那么也有很多变通的方法,比如姜丰年可以作为大股东或者投资人上市。因此,惩罚的限度不会最终影响新传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前程。

  据悉,2000年美国SEC在制定公平披露规则的同时制定了规则10b5-1和规则10b5-2。规则10b5-1规定,如果交易人在买进或卖出证券时“知道”该有关发行人或证券的非公开的重大信息,那么他的证券交易就属于内幕交易。规则10b5-2规定,家庭成员之间或其他个人关系之间私用机密信息也应承担私用理论下的责任。

  美国SEC在诉状中称,姜丰年在接下来两天里,设计了在新浪发布业绩前卖空新浪股票的计划,并将计划告诉了妻子。为了避免此次内幕交易被查,姜丰年获得其妻许可,使用了由妻子控制、但不属于二人的账户进行交易。陈怡桦知道,利用这个信息的交易违背了姜丰年对于新浪的信托和保密责任(dutyoffiduciarytrustandconfidence)。

  姜丰年简介:姜丰年为新浪元老之一,1998年与新浪创始人王志东相识,不久即促成四通利方(新浪前身)与其担任CEO的华渊网合并,创立了华人地区最大的门户网站———新浪。据悉,2006年3月7日,姜丰年已辞去在新浪的一切职务。随后,新浪前董事长姜丰年辞职后另立门户组建新传国际文化传播集团。(范海涛)